深市监通告〔2023〕5号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20〕3号)、《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19〕10号)有关规定,经专家评审、专项审计、集体研究,现将2022年度市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保护类)拟资助项目名单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请注明联系方式与通讯地址)。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不接受打印署名),我局对异议人身份按规定予以保密。为保证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的异议,我局将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知识产权保护处,邮编:518040,联系电话:0755-83070099,电子邮箱:zscqbhc@mail.amr.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2022年度市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保护类)拟资助项目名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