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9年9月12日,广东省知识产权局下发《关于印发2021年度广东省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知〔2020〕66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部署项目申报工作。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我局相关申报推荐工作要求如下:
一、申报主体
应由深圳市注册企业牵头,联合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共同申报。牵头单位已经承担省局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且尚未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申报。
二、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应符合省局《通知》及申报指南的申报条件和资质,并按申报要求、申报材料等具体规定进行申报。
三、推荐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单位向我局提出申请,按申报指南要求将全部申报材料的纸质件(一式五份)及电子件(WORD版及PDF版,以U盘存储,U盘不退回)以邮寄方式报送我局(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913室)。未按要求提交的不予以推荐。
(二)我局通过资格审查后,按照省局推荐数量要求,择优向省局推荐。
(三)申请推荐时间为2020年9月22日18:00,逾期申请不予以推荐。
四、注意事项
(一)按照《通知》要求,各项目申报单位在向我局申请推荐的同时,应及时在网上提交申报书。未提交的,省局将视为材料不齐全,不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专项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守信用信息。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广东省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7日
(联系人:谢小姐,电话:83070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