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做好2021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的申报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创新驱动发展的引导作用,根据《深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19〕6号)的要求,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根据《2021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见附件)积极申报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本次项目申报时间为2021年03月31日起至2021年04月30日23:59截止。申报实行全流程无纸化申报,申请人访问项目申报指南中的申报地址,使用账户/数字证书登录,依据申报指南及系统提示填写申报表、上传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并提交。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0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