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版权局有关工作要求,贵单位被列入2021年度广东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重点单位名录及深圳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重点单位名单(见附件1),请贵单位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2021年9月30日(星期四)17:00前报送《企业软件正版化自查统计表》(见附件2)至所属辖区的市场监管部门。
二、参加由我局组织的企业软件正版化培训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2021年10月29日(星期五)前,按照国家版权局《关于印发<正版软件管理工作指南>的通知》(国版办发〔2016〕13号,见附件3)要求完成计算机软件正版化整改工作,并将软件使用情况、合法使用证据(采购合同,授权证书)以及《正版软件工作指南》相关表格(见附件4)书面报送至所属辖区的市场监管部门。
四、我局将于2021年11月15日(星期一)起对贵单位正版软件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请届时予以配合。
(联系人:龚先生,电话:0755-83070126)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2021年软件正版化重点督办企业名单
附件2:深圳市企业软件正版化自查统计表
附件3:国家版权局《关于印发正版软件管理工作指南的通知》
附件4:《正版软件管理工作指南》相关表格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