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落实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粤知〔2021〕31号)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第一批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粤市监办发〔2021〕1427号)有关要求,为做好第一批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创新驱动发展的引导作用,现将2021年度深圳市实施专利转化专项后补助项目实施细则予以发布,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均可按照相关规定和实施细则的要求提交申请。
一、申报受理时间
2021年11月9日至2021年11月23日18:00截止。
二、申报项目类别
2021年深圳市实施专利转化专项后补助项目
三、申报方式
此次申报实行全流程无纸化申报,项目的申报网址、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咨询电话及其它相关要求请详细阅读对应的实施细则(详见附件),按照实施细则的具体说明和要求登录申报系统进行线上填报、材料上传和提交等操作。申报单位和个人需要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注册账户进行申报,请牢记用户名和密码,账户管理相关事项可联系广东政务服务网。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度深圳市实施专利转化专项后补助项目实施细则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