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22〕2号
各有关单位、个人: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第一批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粤市监办发〔2021〕1427号)和《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落实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粤知〔2021〕31号)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我局对外发布了《第一批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利转化专项后补助项目申报的通知》,并按程序开展了受理、审核工作。经审核,确定了拟补助名单,现将项目拟补助名单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拟补助单位和项目有异议,可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要求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不接受打印署名),对异议人身份按规定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的,不予受理。有关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913室,邮编:518040,联系电话:83070173、83070752。
特此通告。
附件:2021年深圳市专利转化专项后补助项目拟补助清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