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22〕111号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深市监规〔2019〕10号)有关规定,经专家评审、集体研究,现将2022年度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产业专利导航、知识产权重大专项及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拟资助名单予以公示。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可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
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913室,邮编:518040,联系电话:0755-83070173、0755-83070752。
特此通告。
附件:2022年度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产业专利导航、知识产权重大专项及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拟资助名单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