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有关要求,积极探索知识产权跨境交易新模式,促进专利跨境转让许可交易,推动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运用,在广泛调研基础上,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组织编写了《深圳市知识产权跨境转让许可交易业务指引(试行)》,现予发布,供有需要的交易主体、创新主体参考借鉴。本指引发布后,有关法律法规发生修订调整的,请根据当时适用的具体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业务实际情况调整运用。
特此通知。
深圳市知识产权局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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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时间:202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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