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也是深圳知识产权事业改革发展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一年。一年来,深圳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围绕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等工作部署,抢抓“双区”驱动、“双区”叠加、“双改”示范等重大历史机遇,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体系,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深圳市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指标在2020年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中获全国城市第一,在2021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中获全省第一。
一、创造能力
2021年,深圳市聚焦创新驱动发展,有效激发社会创新创造活力,多项指标保持领先态势,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一)专利概况
2021年,深圳市国内专利授权279,177件,居北上广深首位、广东省首位,同比增长25.52%;其中发明专利授权45,202件,同比增长45.17%;实用新型专利授权154,795件,同比增长27.28%;外观设计专利授权79,180件,同比增长13.66%。全市累计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98,031件,约占全国总量7.14%。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12件,约为全国平均水平(19.63件)的5.7倍,有效发明专利五年以上维持率78.52%,十年以上维持率29.44%。PCT国际专利申请量17,443件,同比减少13.69%,约占全国申请总量(68,338件)的25.52%(不含国外企业和个人在中国的申请),连续18年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一。
图1. 2020-2021年深圳市专利数据
图2. 2021年深圳市国内授权专利类型
(二)商标概况
2021年,深圳市商标申请量574,780件,同比减少1.69%;商标注册量464,393件,同比增长27.95%,居全国首位;深圳市累计有效注册商标量达2165,693件,同比增长25.17%。
图3. 2020-2021年深圳市商标数据
(三)创新成果
中国专利奖。在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评选中,深圳市获奖101项,奖项居全国第二,同比增长44%,其中荣获中国专利金奖4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1项,占全国总数12.5%;中国专利银奖5项、中国外观设计银奖4项;专利优秀奖84项、外观设计优秀奖3项;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是唯一荣获中国专利奖最佳组织奖的城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
广东省专利奖。在第八届广东省专利奖评审中,深圳市企业获评金奖11项、银奖13项、优秀奖18项,杰出发明人4人,获奖数量居全省前列。
二、保护成效
2021年,深圳市各相关部门以最严格知识产权保护为目标,不断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深圳市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绩效考核获全国副省级城市和地级市第二;“率先形成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作为深圳经济特区47条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之一,被国家发展改革委向全国推广。
(一)司法保护
加强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建立知识产权案件“速裁+快审+精审”三梯次审判工作模式,不断完善“三合一”审理机制,统一案件裁判尺度。2021年,深圳市各级人民法院新收知识产权案件23,745件,审结知识产权案件24,941件。其中,新收民事一审案件20,594件,结案21,092件;新收民事二审案件2,805件,结案3,485件;新收刑事案件328件,结案354件;新收行政案件18件,结案10件。民事案件中,新收专利案件4,221件、商标案件4,918件、著作权案件12,601件、不正当竞争类案件611件、其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1,048件。新收涉外、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案件1,225件,审结1,263件。审结的刘某等犯假冒注册商标罪案(假冒注册商标抗疫物资)系全国法院首例知识产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审理不正当竞争案中首次引入证据妨碍排除规则,依法适用不利证据推定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加大知识产权犯罪刑事打击力度。组建市公安局食品药品与环境犯罪侦查支队,开展“昆仑行动”知识产权分项、“飓风行动”等系列专项行动,强化警种专业职能作用,跨区域全链条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021年,市公安机关受理各类侵犯知识产权案件470件,立案420件,破案434件,刑事拘留583人,取保候审408人,执行逮捕309人,移送审查起诉321件、440人。“蓝剑”行动侦破全国知名某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被侵犯商业秘密案,追回保密数据,捍卫国家安全。组织查办的“317”非法经营雪茄烟案,获批公安部大要案。
图4. 2020-2021年深圳市公安机关知识产权案件量
依法从严批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成立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落实知识产权检察“三检合一”。2021年,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65件、767人,受理审查起诉324件、642人,决定逮捕191件、297人,起诉242件、435人。成功办理吴某等人侵犯商业秘密案等一批新型、疑难复杂且在全国、全省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大某视界、张某等四人侵犯著作权案入选最高检知识产权综合性司法保护典型案例,3宗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图5. 2020-2021年深圳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案件量
(二)行政保护
严格专利行政保护。组织开展“蓝天”行动、打击非正常申请专项整治行动,强化代理行业监管,组建“艳阳”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办理专班,全年查处专利侵权纠纷案件1,053件,同比增长10.15%;查处假冒专利违法案件20件,罚没款17.02万元;作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11件;查处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违法违规案件10件。出具833份侵权判定咨询意见,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在一宗网络平台店铺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中作出全国首例知识产权行政禁令决定书,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在互联网平台上销售侵权产品。
严格商标专用权保护。组织开展“铁拳”行动、打击“商标恶意抢注”等专项行动,全年查处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案件499件,同比增加7.54%;罚没款457.2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涉嫌商标侵权犯罪案件37件。运用“鸿蒙协同云平台”监测固证优势,查办侵犯“小米”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严格版权执法监管。组织开展“剑网2021”行动,严厉打击网络侵权盗版违法行为。全年查处版权违法案件32件,罚没款9.86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涉嫌犯罪案件4件。开展院线电影版权保护专项工作,检查电影放映场所97家,监控ICP备案为深圳属地视频网站(平台)123个。出动文化执法人员92,485人次,检查各类场所31,822家次,行政立案153宗,取缔各类无证场所17家,移交刑事处理1宗。开展“扫黄打非·新风2021”等专项行动,查获非法印刷品34.3万件,立案查处116宗,其中刑事案件62宗,刑事拘留68人。深圳市市场稽查局知识产权稽查处获得国家版权局2020年度查处重大侵权盗版案件(第三批)有功单位。
严格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组织开展查处不正当经营活动以及仿冒混淆、侵犯商业秘密等行为,全年办理反不正当竞争违法案件61件,罚没款2,195.81万元。
严格地理标志保护。督促指导地理标志产品“南山荔枝”用标企业规范使用专用标志。开展2021年春季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265人次,检查农贸市场243个、农批市场7个、商超185家,检查经营主体4,540户。
图6. 2020-2021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案件量
严格边境保护执法。组织开展“龙腾”“净网”“蓝网”等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粤港海关保护知识产权联合执法行动,全年查扣侵权货物物品9,938批次、2,140.0万件,案值人民币7,902.1万元,同比分别增长21.4%、0.8%、28.8%,查扣侵权货物数量和案值居全国海关第一,批次数居全国海关第二。全年向公安部门移交侵权案件线索106宗,同比增长55.9%,创近3年新高。建设集“实战培训、人机交互、成果展示、阵地宣传”为一体的实训中心,打造知识产权边境保护“样板间”。广州、深圳、黄埔海关打击出口转运侵权货物系列案入选2020年度中国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十大事件。
开展重点领域排查。组织开展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侵权等违法行为集中排查整治,对网络市场、专业市场、进出口市场、大型商品集散市场、产业聚集区等重点领域集中开展知识产权侵权等违法风险排查和整治。加大对全市出版物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力度,检查各类场所30家。
表1 2021年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主要专项行动及成果汇总
(三)机制建设
司法审判机制建设。发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侵犯商标权犯罪案件非法经营数额认定的问答》,推动公、检、法各部门工作有序衔接及标准统一。依托“深圳移动微法院”平台进行线上区块链证据核验,强化与公证机关、时间戳固证机构、区块链固证平台的合作共建。推动知识产权证据制度改革,探索建立证据披露、证据妨碍排除和优势证据规则,明确不同诉讼程序中证据相互采信、司法鉴定效力和证明力等问题,减轻当事人举证负担,通过明确举证责任转移等方式,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完善诉前、诉中证据保全制度,发出律师调查令75份。
惩罚性赔偿机制建设。全市两级法院依法全面贯彻落实惩罚性赔偿制度,共有8宗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判决的惩罚性赔偿判赔金额总计达4,300万元,3宗案件入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首批全省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作出全国首例适用书证提出命令的惩罚性赔偿判决。
技术调查官机制建设。印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工作规范(试行)》,选聘首批专家辅助人,建立知识产权专家辅助人制度和技术调查官制度。出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技术调查官参与知识产权案件诉讼活动的工作指引(试行)》,建立“技术调查官+专家陪审员+专家咨询+技术鉴定”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模式,技术调查官共参与案件190次,出具初步比对意见书48份,外出保全取证20次。
协同保护机制建设。以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载体,聚合18家知识产权保护和服务部门资源,建成集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技术支撑“五位一体”的“一站式”协同保护平台,引进14家调解组织和149名调解员,积极推动实现执法部门严格监管、市场主体规范管理、行业组织自律自治、社会公众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在南山、罗湖、宝安、盐田、龙岗、光明6个辖区设立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分窗口,初步构建市区联动快速协同保护机制。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机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国际仲裁院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诉讼、行政裁决、仲裁、调解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试行)》,印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指引(试行)》,完善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机制,推进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试点建设。办理全市首宗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行政裁决示范试点建设经验获评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先进典型经验做法。
“两法衔接”机制建设。以“互联互通、协同共治”为导向,探索行政与司法部门的信息互通共享、证据标准、行诉衔接和联合办案等衔接机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协同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协议》,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程序前置的取证确证优势,提升知识产权“大保护”范围和效率。出台《深圳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犯罪证据清单》,把法律监督前置,将办案工作前移,提升案件侦办质量。印发《商业秘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建立商业秘密“两法衔接”案件联席会议制度。
分级分类信用监管试点建设。在南山区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出台试点工作方案,编制《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管理办法》《严重失信主体事项限制清单》等制度规范,建立企业、知识产权代理机构、高校等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完成知识产权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和信用数据库一期建设并试运行。
海外维权机制建设。加快建设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深圳分中心,建立全流程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工作体系,选取101家重点企业开展海外商标预警,监测“337调查”案件13件和涉美法院诉讼262件,对接企业282家,为110家企业提供“一对一”应对指导服务,推动应急启动电源“337调查”、越南相关公司抢注商标等17件案件取得积极进展。建设海外维权服务机构库、专家库、典型案例库,编制主要国家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信息与纠纷应急服务系列指南。通过“口岸打、属地挖、源头治”联动保护机制持续巩固打击成效,在全国首宗国内企业对38家国外企业发起的“337调查”中提供维权帮扶。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坚持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实现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三调”联动。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受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案件868件,调解成功187件。市贸促委出具知识产权类商事证明文件726份,市场准入类相关认证文件4,838份,接收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案件480件,进入调解程序260件,调解成功100件,涉案标的额约6.6亿元人民币。成立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仲裁中心,办理各类知识产权纠纷仲裁案件165件,争议金额约7.01亿元,平均审理期限为73.23天;推动超过200家企业签署知识产权信用承诺书,企业承诺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知识产权权属、侵权、不正当竞争等争议的,提交仲裁解决。
知识产权合规机制建设。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中国贸促会商法中心等单位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建立跨部门的合规体系建设协作机制。制定《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企业知识产权刑事合规建设专项工作方案》,开展企业知识产权刑事合规建设。研究出台“企业法务提升计划”,开展2021企业国际化经营合规风险排查活动,编制《企业海外合规实务读本》《民营企业合规与法律风险防控读本》等系列实务指南。建立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制度,抵制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推动将“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经营体系建设”作为知识产权保护重大专项资助方向,引导建立“政府+研究机构+企业”模式。
新领域新业态保护机制建设。编制《深圳市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南》《深圳市直播电商知识产权保护指引》,印发《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数据知识产权试点支撑项目工作方案》,探索数据知识产权确权、评估、运用和保护的机制和模式,推动完善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完善新型数字权益司法保护规则,审结全国首例适用《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信息保护纠纷案件,探索完善互联网平台收集和处理个人信息的法律规则,提出新型数字化知识产权权益保护新模式。
三、制度建设
2021年,深圳市着力制定实施重大政策规划,优化知识产权顶层设计。
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方案》,从政策体系、保护效能、社会共治、技术支撑、快速协同、海外维权、基础条件、工作保障等八个方面明确实施55个项目160条措施,为全面提升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编制印发《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新增“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指标,并推动纳入全市“十四五”规划纲要主要经济社会发展调控指标,将知识产权工作融入全市经济发展大局。
实施《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先行发布禁令工作指引(试行)》,印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先行禁令专用章使用管理规定》,完善知识产权行政禁令制度。
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要求,启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修订工作,暂停实施PCT专利申请、发明专利授权等有关专利资助政策,强化转化运用、行政执法及公共服务。
制定出台《深圳市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措施》,从实施高质量成果“创新工程”、成果产业化“畅通工程”、成果产业化“支撑工程”和成果产业化机制“保障工程”四个方面,提出15条具体举措,积极推动基础研究进行成果转化。
印发《〈深圳市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支持跨境电商知识产权等专业服务发展,防范知识产权等风险纠纷。
福田区出台《福田区2021年专利创造运用质量提升工作方案》。南山区出台《深圳市南山区建设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先行区行动方案(2021-2023)》。罗湖区出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民事侵权纠纷适用惩罚性赔偿的工作规程(试行)》。盐田区出台《盐田区知识产权和标准领域专项资金资助奖励管理规定》。宝安区八家单位联合签署《宝安区知识产权保护行刑衔接联动工作机制》。龙岗区印发《龙岗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光明区印发《关于建立光明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关于加强光明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意见》。龙华区印发《龙华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制度》。
四、管理和服务
2021年,深圳市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试点示范培育管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获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一)管理体系建设
试点示范培育。实施国家、省、市三级专利奖配套奖励及推荐评审工作,研究修订深圳市专利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开展知识产权优势(示范)单位培育,培育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73家、示范企业19家,均居全省前列;累计培育市级专利奖企业315家。深圳海关培塑“龙腾”企业累计41家,新增备案知识产权1,191项,同比增长51.6%。
考核评价体系。印发《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考核办法(试行)》《2021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考核重点单位考核指标》,出台《深圳市2021年度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考核方案》,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考核机制。印发《深圳市知识产权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表彰2020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对15个先进集体和5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围绕高价值专利维度,制订高质量发展“专利创造水平”绩效评估指标评分标准,引导各区优化知识产权布局结构、企业梯队和培育能力。
版权创新发展。建立深圳市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组织指导、协调推进全市软件正版化督促检查、宣传培训及信息报送工作。依托前海国家版权创新发展基地,成立前海智慧版权创新发展研究院,建成版权作品登记窗口;“前海版权公共服务平台和版权区块链网络建设项目”成功入选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区块链+版权”特色领域试点名单,成为该领域广东省唯一入选试点单位。
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建设广东深圳(南山)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强化事前防范、事后联动保护、标准制定实施,打造省市区三级共建联动模式,制定《企业商业秘密管理规范》(深圳市地方标准)、《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园区)建设规范》(广东省地方标准),辅导全市18家不同行业不同规模试点企业建立商业秘密管理体系。
(二)服务体系建设
知识产权基础服务。获批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前海受理窗口、全国首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试点和全国首家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预审试点业务,新增高端装备制造和珠宝加工专利预审领域,知识产权代办业务门类拓展至30多项,全年知识产权代办业务近150万笔,业务数量和质量均稳居全国代办处前列;外观设计专利权评价报告审查周期从2个月缩短至10天,专利预审案件6,428件,同比增长74%,预审合格后授权2,996件,同比增长108%,预审接收、受理、合格量居全国保护中心第二;商标业务深圳受理窗口业务量居全国前列,获评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年度先进单位。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育。2021年,深圳市新设立专利代理机构52家,深圳市专利代理机构(不含分支机构)累计达308家,执业专利代理师1,346人,外地代理机构在深分支机构达83家。深圳市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4,662家。经广东省版权局批准的作品著作权登记代办机构3家。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深圳首家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获批挂牌成立,面向创新主体提供优质技术信息服务,打造国际化信息服务平台和转化运用平台。福田区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验收,建成全省首个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全国首批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依托深圳市跨境电商线上综合服务平台,上线跨境电商市场开拓及风险防控资讯服务系统,发布海外知识产权侵权预警信息1,142条。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设,印发《高交会保护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指导境内外展览组展方开展风险防范展前培训,鼓励会展主办单位建立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在高交会、文博会等重点展会设立高交会权益保障中心等维权服务站点,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及仲裁调解服务。建立全省首个展会行业人民调解组织,完善展会“调解+仲裁”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高交会等展会参展商、展团签订遵守知识产权管理条例承诺书。
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先后备案成立23家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数量居全省首位。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在重点领域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出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评价规范》(深圳市地方标准),制定《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工作指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累计达115家,覆盖企业104,119家,精准提供政策咨询、维权援助、纠纷化解、合规辅导等服务,建成聚焦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治理网,形成行政、司法、行业“三网立体保护格局”。
图7. 2021年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分布图
福田区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南山区依托南山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打造协同服务的“线下”+“线上”+“移动”办事大厅。罗湖区组织35家原创设计研发珠宝企业签署《黄金珠宝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和纠纷化解自律公约》。龙岗区在创新产业园区设立知识产权检察官办公室和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龙华区在部分街道成立知识产权服务团队。坪山区成立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全市首家区级商事调解院。光明区全市首推“法治护航·与企同行”法治护航行动,成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心、光明科学城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检察官工作室,筹建光明科学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
五、运用效益
2021年,深圳市有力支撑知识产权价值实现,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一)运用生态建设
创新制定深圳市落实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实施方案,开展战略性产业集群中小微企业转化对接等5项工程。主动对接企业需求,指导近20家拟上市企业快速完成前期专利布局,培育374件高价值专利,推动150余件高价值专利实现海外快速布局。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工作,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评估体系建设研究》软课题项目。
(二)证券化
首创“国资主导、政府补贴、市场参与、企业获益”的知识产权证券化模式,累计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37单,规模近85亿元,数量及金额均居全国首位,惠及企业536家。南山区推动发行全国首单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惠及10家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企业,融资金额达2,000万元。罗湖区发行全国首单以版权为主的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发行规模总计3亿元,惠及15家文旅企业。龙华区发行全市首期聚焦数字经济领域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光明区聚焦高新技术领域中小企业,发行规模1.38亿元证券化项目。
(三)质押融资
持续推动金融赋能,召开全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会,建立工作联络机制,研究制订促进知识产权金融工作若干措施,探索开展质押登记线上办理试点工作,举办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入园惠企”“银企对接”系列活动。在前海举办3期高新技术企业投融资路演活动,推出知识产权属性的“智惠贷”金融产品。2021年,全市专利权质押登记543件,涉及专利1,508件,质押金额114.73亿元,居全省首位,同比增长18.63%;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103件,备案金额4.6亿元,居全省首位;商标权质押登记8件,质押金额4.07亿元。
福田区依托中国(南方)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成辖区首个知识产权挂牌交易系统,挂牌知识产权数量逾1,950项。龙华区出台支持企业利用债务性融资工具若干措施。
六、文化建设
2021年,深圳市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培训、宣传、推广活动,构建全方位、高层次的宣传推广矩阵。
(一)宣传
利用重要节点宣传知识产权成效。充分利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知识产权宣传周、“3.15”消费者权益日等重要活动,通过新闻发布会、网站、微博、微信等方式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工作。举办深圳市知识产权成果发布会、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成立仪式等新闻发布会,建设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展示大厅,发布知识产权工作代表性成果。广泛刊发“知识产权宣传周”主题海报、宣传片,覆盖户外电子大屏、公交车电子屏5,000块,机场、口岸、地铁等电视终端2万余台。
发布知识产权系列报告。发布《深圳市2020年知识产权白皮书》《2020年度深圳市知识产权数据统计分析报告》《2020年度深圳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深圳检察机关知识产权刑事法律保护工作白皮书(2017-2021)》《2020年深圳企业“337调查”涉案状况分析报告》《2020年深圳企业涉美知识产权诉讼报告》《2020年龙岗区知识产权发展状况白皮书》《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著作权司法保护状况(2017-2020)》等。
发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发布深圳市2020年度知识产权十大事件,发布深圳法院知识产权创新案例和典型案例、第二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示范案例、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编印《深圳市知识产权检察业务指导案例(第一辑)》,更新海关保护《常见执法问题和典型案例汇编(第二版)》,出版《知识产权典型仲裁案例与实务精要》。
创新展示知识产权工作。知识产权宣传片及公益广告获国家知识产权局视频作品征集活动一、二、三等奖,《见圳40|秒懂知识产权发展的“深圳速度”(MG动画)》荣获广东省年度广播影视奖“网络视听作品”二等奖。《知识来了》青少年知识产权课堂入选全国营商环境改革亮点清单,举办知识产权青少年公益行活动。开设《问政深圳》系列网络访谈栏目,在都市频道《法治现场》、读特APP“法治”频道等微信公众号,宣介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实践。
做好知识产权日常宣传工作。大力宣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知识、案例,录制鹏法微课堂,常态化开展网络直播庭审活动,全年在“两微一端”发布相关信息150余条。将知识产权纳入中小学课堂教学,修订《深圳青少年法治教育读本》,开设《知识产权ABC》专题,加强青少年知识产权保护普法宣传。发布《人工智能知识产权保护和数据合规》,在“贸易之窗”网站及“深圳贸促”微信公众号发布经贸预警信息及知识产权动态信息57篇。“深圳商务”微信公众号推出《合规风险及预警信息》特别栏目。前海举办“八五”普法之前海知识产权宣传活动。
各区加强知识产权宣传。福田区制作护航知识产权宣传片,发布全市法院首份面向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书籍。南山区举办十余场知识产权仲裁系列研讨活动。罗湖区开展“版权+赋能”企业版权宣传系列活动15场。龙岗区发布知识产权十大事件,发放常见问题汇编。龙华区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讲座进园区活动,发放宣传海报、保护指南手册。光明区举办法治论坛、知识产权刑事合规法治讲座,拍摄主题宣传视频,开展线上有奖互动答题活动。坪山区召开知识产权圆桌会议,打造文化建设品牌项目。宝安区开展知识产权保护高峰论坛和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论坛活动。盐田区、大鹏新区开展不同形式的“绿书签”行动等宣传活动。
(二)培训
开设专业课程。依托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培训项目,发布知识产权培训和知识产权意识提升项目计划,面向全市企业开展知识产权实务培训及政策法规宣贯,组织知识产权专项培训29场,受训人数超6,000人次。打造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业培训枢纽,组织知识产权线上线下培训40场,培训人数超4,400人次。举办知识产权保护专题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举办“337调查应诉实务主题线上培训”,共计两千余人次参训。举办2021年“一带一路”对外投资合规风险识别宣讲会,为企业提供境外经营合规管理指引。举办“涉外知识产权保护与维权”专题讲座,辐射人群近1,000人次。开展海关知识产权系列培训,参训一线执法关员1,744人次。前海举办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专项法律培训活动。
各区开展多样化培训。南山区开展专利撰写、软件正版化等多场培训。罗湖区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和政策宣贯培训。宝安区开展知识产权合规管理培训会等活动。龙岗区开展拟上市企业知识产权风险预防及应对培训。龙华区开展线上线下知识产权专题培训。坪山区开展科创知企行、公证直播课堂等宣传培训活动。光明区举办高价值专利挖掘及布局等相关培训。深汕合作区依托“深汕产品学校”建立知识产权学习平台。
表2 2021年各单位开展的知识产权培训统计表
七、人才培养
2021年,深圳市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有效实施人才管理体系,创新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
(一)高层次人才培养
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广东)基地强化高层次人才培养,深圳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开办知识产权实务高级研修班八期。福田区举办全国首个知识产权首席运营官论坛。南山区举办高层次人才知识产权研修示范班(第一期)。
(二)人才体系建设
出台实施市人才新政,强化用人主体作用和市场激励导向,构建“能力+业绩”的人才评价体系。完善知识产权专家库工作机制,修订《深圳市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纳入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家,按照战略研究咨询专家、评审与技术支撑专家的划分原则梳理分类。成立深圳国际仲裁院知识产权专业指导委员会,引进境内外顶尖知识产权专家。组建市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专家库,知识产权律师专家达49人。
八、交流合作
2021年,深圳市持续加强知识产权对外深度交流与合作,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信息交流和分享。
(一)推进大湾区知识产权交流合作
配合国家知识产权局、广东省有关方面组织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工作座谈会,就加强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等工作进行座谈交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交流合作平台揭牌成立,引进8家港澳法律机构,发布《粤港澳仲裁调解联盟联合调解员名册》,汇聚粤港澳三地调解专家58名,粤港澳仲裁调解联盟成员达18家,打造“一站式”跨境争议解决平台。审理全国首个香港法律专家在线出庭提供香港法律查明协助案件。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下,首批设立3个香港特别行政区知识产权问询点,举办首届商业秘密保护湾区峰会,发布2020年度广东省商业秘密保护大事件,8家公司获颁《企业商业秘密管理规范》(深圳市地方标准)试点示范企业。
(二)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交流合作
组织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韩国驻广州总领馆、新加坡驻广州总领馆等进行座谈研讨,交流知识产权创造、保护、执行及争议解决,联合韩国驻广州总领馆组织开展“2021韩国品牌知识产权保护交流会”。举行“2021年中国(深圳)企业国际化经营合规论坛”和“2021深圳前海知识产权国际论坛”,加强国际合作。建立全球布局的高水平仲裁员队伍,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名册涵盖知识产权领域专家196名,其中,境外仲裁员(含港澳台仲裁员)98人,来自全球逾50个国家和地区,呈现较强的国际化特色。
九、助力疫情防控
2021年,深圳市知识产权领域高效助力疫情防控,惠企帮扶措施有效实施,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一)建立疫情防控机制
出台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医药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的意见》,健全生物医药领域知识产权快速处理长效机制。成立深圳市中医药知识产权办公室,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工作,推动建立全市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保护名录等,启动深圳市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医药类)保护项目调研工作。2021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获得专利授权2,193项,其中发明专利324项、实用新型1,852项、外观设计17项。
(二)惠企帮扶措施
强化抗疫科技支撑,启动定向指派应急攻关,推进国际酒店科技赋能,不断丰富推广科技抗疫成果。构建涉外商事法律服务专家库,开通法律咨询热线和咨询邮箱,对因疫情导致的法律问题及海外知识产权维权等方面问题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坪山区成功发行全国首支生物医药领域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认购规模达1.01亿。
2022年,深圳市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密围绕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等重大决策和市委市政府部署,对标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标准,集聚各方面优势资源,全方位、全链条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力创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