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2022年5月30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深圳市支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深府办函〔2022〕48号)。《实施方案》提出,到2023年,基本建成与我市农业现代化发展阶段相适应,与农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风险保障需求相契合的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政策性农业保险基本覆盖我市种养业主要品种,地方特色及创新涉农保险成为我市农业保险的重要险种。
为规范和加强深圳市农牧领域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促进深圳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农业保险条例》《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深圳市支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有效期至2024年6月30日。
二、起草思路
本实施细则在起草时,主要遵循了以下思路:
(一)严格依法制定
本实施细则严格按照《深圳市支持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深府办函〔2022〕48号)的规定进行制定,在补贴内容、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予补贴的情形、补贴程序这些方面进行实施性规定。
(二)聚焦农牧领域农业保险的保费补贴
本操作规程主要是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在接受投保人投保特定的种植业保险、养殖业保险以及根据本市农业产业发展需要自行选择开办的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和其他涉农类险种后,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保费补贴资金,林业、渔业领域的实施细则由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另行制定。
三、主要内容
(一)申请补贴资金的承保机构
在深圳银保监局公布的“深圳市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保险机构名录”内;满足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有关资质要求。目前我市符合上述条件有以下十家保险公司:人保财险、平安财险、太平洋财险、太平财险、国寿财险、国任财险、中华财险、阳光财险、北部湾财险、大家财险。
(二)申请补贴资金的补贴范围
1.深圳市所有区域(含深汕特别合作区)。
2.广东省内深圳市外的深圳市菜篮子种养基地及深圳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基地。
3.深圳市地方特色及创新涉农险种有关规定涉及的其他区域。
(三)传统险种保费补贴的标准
1.水稻、水稻制种、马铃薯、玉米、花生、甘蔗、岭南水果、茶叶、蔬菜保险险种保费补贴标准为80%
2.能繁母猪保险险种保费补贴标准为88.33%。
3.仔猪、育肥猪、奶牛保险险种保费补贴标准为75%。
4.肉鸡、肉鸡批发价格、蛋鸡、肉鸭保险险种保费补贴标准为70%。
(四)地方特色及创新涉农险涉及范围
农业产业链保险、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农业生产设施设备保险、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涉农“政银保”贷款保证保险的补贴比例按照《实施方案》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申请补贴材料
1.补贴资金申请报告。
2.深圳市农业保险补贴险种承保情况确认表。
3.补贴资金申请汇总表。
4.全部保单副本、批单副本,能反映标的位置及数量的验标照片,自缴保费的支付凭证。种植业保险还需提供土地权属证明材料、承保区域位置示意图;养殖业保险还需提供投保数量的相关材料。
5.广东省内深圳市外的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基地投保的,还需提供市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持股比例超过50%的子公司、持股比例超过50%的二级子公司的商事登记相关材料。
(六)补贴程序
1.主管部门根据本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发布申报指南。
2.承保机构向主管部门递交申报材料。
3.主管部门受理后进行资质审查。
4.主管部门根据需要采用项目审计、现场考察等方式进行核实,可根据工作需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项目审核,承办相关具体工作。
5.主管部门在本部门门户网站上公示补贴资金审核结果,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6.公示无异议或者复核结论为异议不成立的,主管部门将补贴资金按程序拨付至承保机构。
四、文件性质
本实施细则以部门规范性文件形式予以发布,并且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名义正式印发实施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