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管理办法》基本情况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市监规〔2024〕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深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府规〔2023〕5号)制定,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印发,有效期至2026年12月。
《管理办法》共八章三十九条,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场监管局”)专项资金的定义范畴、管理原则、重点扶持范围等作出了详细规定,明确了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各有关主体的职责和义务,对专项资金预算管理、项目受理审核过程管理、扶持政策的评估和调整、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等方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
二、废止情况说明
《管理办法》主要包括面向公众和内部管理两方面的内容。
面向公众的内容主要包括专项资金重点使用范围、申报单位义务、申报基本条件等,该部分内容在市市场监管局各领域专项资金操作规程等资助政策中已有明确规定,且在执行过程中得到有效落实。废止《管理办法》后,市市场监管局专项资金资助事项、公众申请专项资金的渠道和方式等均不受影响,能够充分保障公众的合法权益,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涉及内部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预算管理、项目管理、绩效管理和监督管理等方面,该部分内容属于市市场监管局内部管理范畴,市市场监管局已根据深圳市市级专项资金管理最新要求和规定程序,结合市市场监管局专项资金实际情况,重新制定了专项资金内部管理制度,确保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与管理。
因此,废止《管理办法》不影响公众利益及专项资金的内部管理。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4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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