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药物警戒和风险管理研究院因业务发展和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深圳市药物警戒和风险管理研究院(以下简称“市药物警戒院”)成立于2002年,是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的事业单位;承担已上市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等药物警戒相关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全市药物滥用监测相关技术支撑工作;定期开展药品风险状况评估和药品风险防控研究;承担药物警戒相关监管科学研究工作;协助承担全市药品行业从业人员的资格准入和资质档案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安全合理用药宣传教育及媒体、公众风险交流,承担市公众药品安全服务平台相关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招聘1名药械监测员,从事药物警戒相关工作。
(二)岗位类别:员额制。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获聘人员为员额制工作人员,员额制人员不属于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薪酬按员额制工作人员薪酬方案等相关政策执行。
三、招聘对象及有关要求
(一)报考范围: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者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完成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并须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岗位条件:详见《深圳市药物警戒和风险管理研究院2024年10月公开招聘员额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筛选
(一)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2日9:00至10月28日17:00
2.报名邮箱地址:yyzc@mail.amr.sz.gov.cn
3.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深圳市药物警戒和风险管理研究院招聘员额报名表》(word版及签字扫描件各一份,空表见附件2);
(2)身份证(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相应的验证报告(国内院校毕业人员提供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扫描件;留学回国人员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4)《岗位表》中与职位要求有关的其他条件所列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4.报名材料要求:邮件主题采用“Y202410+姓名”的格式命名(例:Y202410+张三),文件材料采用“姓名+文件材料简称”(例:张三+学历学位证)格式命名,请勿使用超大附件。所提交材料为外文的,需有翻译资质公司提供的翻译件。
5.应聘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信息材料,对填写提交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证件的需承担相应后果。
(二)资格筛选。
报名结束后,根据岗位报名情况及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度等因素综合进行初步筛选,确定获得笔试资格人员名单,并以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笔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未获得笔试资格的不再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由市药物警戒院负责,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基本能力,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过短信通知。笔试成绩将通过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
(二)面试
1.入围面试规则。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应聘人员需带齐所有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市药物警戒院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和地点。将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
3.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由市药物警戒院组织实施,考核方式为结构化面试。考生不能带任何资料进入面试考场。
4.面试携带材料。入围面试人员应按通知要求参加面试。面试时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请保持电话畅通,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已录用,在录用后发现的,取消录用,解除录用关系。
5.面试计分方式及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发放。分值采用百分制,设置60分合格线,评分采取“有效平均法”即去掉1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后剩余分数的平均分,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
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另行通知。体检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八、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将电话通知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按期报到。请保持电话畅通,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新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2年并签署服务期协议,试用期为两个月。
十、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3.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
十一、其他相关事宜说明
(一)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致电咨询。咨询方式:邱老师 0755-22304078; 咨询时间:工作日 9:00-11:30、14:00-17:00。
(二)工作时间:按国家规定实行每周五天,每天八小时工作制。单位实施考勤制度。
(三)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山智谷产业园E座16楼。
(四)招聘公告由市药物警戒院负责解释,监督、投诉电话:0755-83541748。
附件:1.深圳市药物警戒和风险管理研究院2024年10月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2.深圳市药物警戒和风险管理研究院2024年10月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深圳市药物警戒和风险管理研究院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