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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全面开展深圳市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岗位培训的通知

来源:日期:2017-12-05 11:49字号:    

各辖区局、各有关单位: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高速发展,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向往也越来越多地反映在餐饮美食领域。深圳开展的“星期三查餐厅”活动持续推进让“餐厅后厨”成为市民群众空前关注的场所。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要求,结合我市餐饮单位从业人员流动性大、食品安全专业知识贫乏的实际,我局组织开发食品安全法规知识在线平台-“食安快线”,立足从业各岗位开展专业培训。目前,餐饮单位常见岗位培训课程已全部开发上线,从即日起在全市餐饮单位组织从业人员按岗位全面开展培训,正式运行“食安快线”手机APP。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食安快线”简介

  “食安快线”是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编审、食安快线信息技术(深圳)有限公司开发的食品安全专业知识培训网络课堂,是国内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首个自行编审的互联网+食品安全专业培训平台。内容首期涉及法律法规等综合知识和餐饮单位15个操作岗位课程:法人和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采购、验收、仓储、粗加工、烹调、面点糕点、专间、水果饮品、烧卤熟食、餐饮具洗消保洁、传菜、送餐员、食品留样。每集以短剧形式呈现8分钟左右的视频,同步配有网上考试题,考试通过取得在线电子培训合格证明,可反复学习。培训和考试情况可以存档备查,列入监管部门对餐饮单位员工培训检查的内容。

  二、法规及文件要求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四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对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监督抽查考核并公布考核情况。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2017版):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主要岗位从业人员每人每年集中式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40个学时。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第九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职责要求,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并加以实施。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按要求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并保存记录的;第十三条规定,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对送餐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管理,送餐单位也应对送餐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和管理,按要求保存培训记录的

  三、培训对象

  我市餐饮单位(含食堂、餐馆、饮品店、糕点店、微小餐饮、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饮服务连锁企业总部、餐饮管理企业)从事食品采购、保存、加工、供餐服务以及食品安全管理等工作的人员。

  四、培训内容

  食品安全法和其它法规制度规定的从业人员培训内容。

  (一)必学课程。1.各岗位法律须知、从业人员食品安全须知、食品安全基础知识、职业道德等内容。2.对提供有“网络送餐”以及属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含示范街、示范区、示范单位)等餐饮单位管理人员另设有专题培训课程。

  (二)选学课程。其他操作岗位、“食品安全专题”、“法律法规标准”、“宣传资料”等有关知识。

  五、培训方式

  (一)全面开展食品安全网络课堂培训:参训人员通过手机APP,取得所在岗位在线电子培训合格证明并留存培训档案记录;提供“网络送餐”以及属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等餐饮单位管理人员应另外学习取得专题培训合格证明。从业人员还可自选学习有关选学课程。

  (二)其它方式:餐饮单位也可选择网络课堂外的其它方式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并建立相关的档案记录。

  六、工作要求

  市局餐饮安全监管处负责牵头组织“食安快线”平台建设和维护,审核“食安快线”网络课堂培训及考核内容,每半年定期汇总通报各辖区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培训考核情况。

  各辖区局和各有关管理部门负责通知督促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参加网络课堂培训;通过“食安快线APP”的查询及统计信息监督从业人员培训情况;每季度定期对从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的餐饮单位进行提醒、警示;并将培训考核情况纳入餐饮单位食品安全量化评级、创建餐饮示范单位等各类检查评估和先进奖励的指标。

  特此通知。

  附件:“食安快线”APP操作指南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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