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区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餐饮行业专业人士的专业优势,拓展监管力量,提升监管能力,及时收集餐饮行业的意见建议,分析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形势,研究提出监管措施和对策,建立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平台,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民主科学决策水平。参照《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专业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深市监准字〔2010〕21号)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审核研究,现聘任刘敏等20位同志为我局第一批食品餐饮安全监管顾问(以下简称顾问),聘期2年。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一批食品餐饮安全监管顾问名单
附件2:食品餐饮安全监管顾问管理制度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