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有序推进壮大我市食品安全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食品检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市监人〔2019〕73号)、《关于加快推进广东省食品药品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粤办函〔2017〕753号)等有关要求,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遴选第三批专业化职业化食品安全检查员(食品经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深圳市市场监管系统内的食品安全执法人员、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督导员,深圳各有关单位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
二、遴选条件
(一)应同时符合以下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敬业爱岗、廉洁公正,热心食品安全事业,无不良诚信记录;
2.原则上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如有近10年的食品经营领域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执法工作经验者,可放宽到中专学历;
3.熟悉食品经营(餐饮服务和食品销售)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检查标准等有关检查规定;
4.具备检查岗位所需的观察分析、语言表达、团队协作、文字写作等业务能力,能独立应用电脑和手机进行电子和文书记录,较熟悉使用Word、Excel等常用记录软件;
5.从事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经验:局执法人员应满1年,持有食品安全相关专业毕业的应满2年;其他人员应满3年;
6.具备现场检查工作身体条件,无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病毒性肝炎(甲型、戊型)、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7.服从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检查员管理,服从每年检查员工作安排和调派,能按照要求参加检查员考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无餐饮及商超检查服务经验的,含仅从事食品检测、市场销售等非加工过程检查业务;
2.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曾因违法违纪等原因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市场监管各辖区区局、各市场监管所:每个单位从事食品经营检查业务的执法人员报名人员不少于2人。
三、遴选流程
(一)个人报名
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申报,经现任职(含兼职)单位批准同意后报名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二)资格初审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遴选初审通过人员名单。
(三)考核
1.考核形式:书面考核及现场考评。
2.考核范围:食品经营日常监督检查、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食品安全应急管理、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食品销售安全检查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检查要点和检查文书等要求。
(四)公示
考核合格人员经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示无异议后,颁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检查员聘书》和有关工作证。
(五)培训
对考核合格且官网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行现场实操培训。
四、有关要求
(一)报名人员应符合所有遴选条件方能报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同一单位的应统一汇总人员报名。
(二)报名人员将请于2023年5月30日前,提交报名表(经盖章和签字的PDF版和word版)和有关个人证明资料(身份证、学历证明、职称、执法证、相关工作经历等证明材料,本系统执法人员不用提供),每位报名人申报资料压缩打包为一个文件夹,并命名格式为:“单位名称+姓名”。请各单位由报名负责人统一汇总将报名名单、联系电话及报名资料发送至承办单位邮箱:Xksc2@mail.amr.sz.gov.cn,联系人:杨老师13699849957;刘老师13510762645。
(三)拟定于2023年6月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检查员(食品经营)报名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