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质公告〔2018〕1号
为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全面优化政务服务,进一步改善全市营商环境,我委已开通商事登记(含股权质押、动产抵押)营业执照及通知书邮寄服务,自2018年1月8日起,申请人办理商事登记业务时可在商事主体登记注册系统自愿选择邮寄服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1月16日
转载来源:
转载时间:2024-08-01
转载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