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20〕7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工作,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立健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我市优良营商环境,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广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用修复工作指引》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起草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0年11月19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1508房刘浩收,联系电话:83070549(邮编:51804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iuhao2@mail.amr.sz.gov.cn
附件:《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