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20〕103号
各有关单位、个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和要求,推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向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发展,建立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我局草拟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现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1年1月31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1510房许永茂收,联系电话:83070531(邮编:51804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xuym@mail.amr.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