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依职权注销告〔2021〕注4号
经查,深圳市万城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60263355R,注册号:440301106820643)、深圳市博惠长意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60287648F,注册号:440301106820725)、深圳市恒兆福银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60289352B,注册号:440306106818123)、深圳市盛腾博艺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602887554,注册号:440301106811579)、深圳市信高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60251338T,注册号:440301106822967)、深圳市开盈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60278784C,注册号:440306106817868)、深圳市金时万城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6029061XJ,注册号:440306106814255)、深圳市善联珠宝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60294397J,注册号:440301106811683)、深圳市宇福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602780127,注册号:440301106823050)、深圳市风之清贸易商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83927522Y,注册号:4403046022313)、深圳三元胶带有限公司(注册号:102703)、深圳市长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注册号:4403012095994)、深圳市新德克电子有限公司(注册号:4403012158146)和深圳市创略实业有限公司(注册号:4403012002772)14家商事主体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超过六个月仍未申请注销登记,违反《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现拟决定依职权注销本公告所列的14家商事主体,并向社会公告四十五日。被依职权注销后,商事主体的主体资格终止。
对上述拟作出的决定,商事主体在公告期间有陈述、申辩的权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项权利。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