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21〕150号
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增强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解决开展经营活动中存在暂时困难的商事主体暂停营业问题,我局组织起草了《深圳市商事主体歇业实施办法(送审稿)》。
为提高决策制定的科学性、民主性、可执行性,我局组织了听证会、专家咨询论证,形成了《深圳市商事主体歇业实施办法(送审稿)》的风险评估报告。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现将该评估报告予以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关于《深圳市商事主体歇业实施办法(送审稿)》的风险评估报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