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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深圳市药品安全监管培训的通知

来源:日期:2020-09-22 09:56字号: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高我市药品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的业务水平,经研究,我局定于9月25日组织2020年全市药品安全监管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0年9月25日(周五)全天,上午9:00报到。

  二、培训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侨城东路2002号深圳博林圣海伦酒店五楼宴会厅。

  三、培训安排

  (一)《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解读

  1.主讲人:罗玉冰(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处副处长)

  2.培训时间:9:15-12:15

  3.参加培训人员

  (1)现场人员:

  分管局领导;

  规划发展处、法规处、指挥处、审批处、市市场稽查局药品稽查处、药物警戒院、药检院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各1人,药品处全体人员;

  各辖区局分管局领导和药品监管业务骨干各1人;

  我市药品生产企业负责人、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负责人、药品风险评估专家;

  市相关药品行业协会各1人。

  (2)线上人员:

  全市药品监管人员;

  全市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受权人等生产质量管理人员3人以上;

  全市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部负责人等管理人员3人以上。

  (二)《药品生产监督管理法》解读

  1.主讲人:岳霄霄(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管局生物医药服务处处长)

  2.培训时间:14:00-18:00

  3.参加培训人员

  (1)现场人员:

  分管局领导;

  规划发展处、法规处、指挥处、审批处、市市场稽查局药品稽查处、药物警戒院、药检院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各1人,药品处相关人员;

  各辖区局分管局领导和药品监管业务骨干各1人;

  我市药品生产企业负责人、药品风险评估专家;

  市相关药品行业协会各1人。

  (2)线上人员:

  全市药品监管人员;

  全市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受权人等生产质量管理人员3人以上;

  全市药品经营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部负责人等管理人员3人以上。

  四、培训要求

  (一)请线上参加人员点击直播链接或扫描二维码进行观看,具体在线培训操作流程见附件4。

  (二)请各现场参加人员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有关防控措施,排查风险隐患,确保安全。拟参加人员参加前14天内如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严重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应更换其他同志参加。每名参加人员均需填报《人员健康信息申报卡》(见附件2),完整准确填写申报卡上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电话等信息,在申报人处手写签名。请于9月23日之前填写后将申报卡扫描成PDF版本,连同报名回执(见附件1)一并报送至药品处(电子邮箱:ypaqjgc@mail.amr.sz.gov.cn),否则将无法进入会场。

  (三)请现场参加人员全程佩戴口罩,积极配合做好健康码查验、体温检测等防控工作。培训结束14天内,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确诊以及无症状感染病例者,要及时报告培训工作人员。

  (四)绿色低碳出行,因酒店停车位有限,建议参加人员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出行。

  (五)为保证培训良好有序的进行,请将手机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请不要在会场内随意走动、大声喧哗。

  (六)药品处联系人:杨燕海、徐静,联系电话:15017933268、13760292929。

  特此通知。

  附件:1.参会回执

            2.人员健康信息申报卡

            3.深圳博林圣海伦酒店位置图

            4.在线观看操作流程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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