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公告〔2024〕18号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新一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南澳分店等24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名单见附件)不具备原经营条件且无法取得联系,无法保证产品安全、有效。我局于2024年3月7日在局政务网站公示拟取消其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现公示期届满,企业未主动与我局联系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根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现依法取消上述企业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
联系地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大鹏监管局机关二办(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延安路9号),联系电话:0755-84238174。
特此公告。
附件:依法取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企业名单(2024年第5批)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