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19〕53号
深圳市润泽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宝安创业分店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现予以公布。
序号 |
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 |
企业名称 |
违法事实 |
撤销日期 |
信用评定等级(自撤证之日起生效) |
1 |
许可证号: 粤CB7551759 证书编号: C-GD-015-SZ-1805 注册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71区创业一村21号(新号:留仙二路43号) 法定代表人:张展峰 质量负责人:沈波 |
深圳市润泽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宝安创业分店 |
2019年9月17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组织跟踪检查中发现该药店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情况如下: 1.该店处方药“骨筋丸胶囊”与非处方药“活血止痛片”混合陈列摆放(*16105); 2.该店营业场所现场温度为29℃,该店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直接置于营业场所内,未存放于阴凉处(*16402); 3.该店药品“复方醋酸地塞米松乳膏”与非药品“湿毒清软膏”混合存放(*16409); 4.该店销售药品开具的销售凭证未包括生产厂家等信息(*16801); 5.该店经营非药品未设置专区,未与药品陈列区域有明显隔离(*16116); 6.该店温湿度记录只登记到8月份,未做好相关记录(*13901); 7.在营业场所内,该店工作人员徐彩垂未佩戴工作牌(16601); |
2019年9月24日 |
严重失信 |
特此通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