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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GSP限期整改的通告

来源:日期:2019-07-16 12:56字号:    

深市监通告〔2019〕35号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深圳市明华堂大药房有限公司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等规定,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现予以公布。企业应在责令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并向辖区局提出复查申请。

序号

企业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

主要不符合GSP的事实

责令整改日期

备注

1

深圳市明华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

粤BA7550192

证书编号:

B-GD-18-032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六和路1-1号A2栋厂房303

2019年6月28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跟踪检查中发现:

1.*00901 2019年企业专项内审分析结论不准确,不能保证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

2.*01710质量管理部门对计算机权限管理不到位。

3.*05901采购员岗位不能通过输入用户名、密码等身份确认方式登录系统

2019年6月21日

  特此通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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