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19〕25号
深圳市金寿康现代药房有限公司永光分店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现予以公布。
序号 |
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 |
企业名称 |
违法事实 |
撤销日期 |
信用评定等级(自撤证之日起生效) |
1 |
许可证号:粤CB07551338 证书编号:C-GD-019-SZ-0166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德社区浪背新村二区85号 法定代表人:樊友水 质量负责人:尹丰香 |
深圳市金寿康现代药房有限公司永光分店 |
2019年5月4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督局组织跟踪检查中发现: 1、企业采购药品未采取有效质量控制措施,自行购进“盐酸吗啉胍片”,药品来源不可追溯; 2、该店处方药“小儿暖脐膏”采取开架自选的方式陈列; 3、企该店处方药“伤科跌打片”和非处方药“舒静定痛胶囊”未分开摆放; 4、该店处方药“小儿暖脐膏”外包装标示置阴凉处(不超过20摄氏度),其实际储存温度为23摄氏度为; 5、该店计算机系统中无所经营药品“硫酸沙丁胺醇片”、“复方鱼腥草片”等药品的相关数据。 |
2019年5月6日 |
严重失信 |
特此通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