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19〕6号
惠州市天安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罗湖南村分店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现予以公布。
序号 |
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 |
企业名称 |
违法事实 |
撤销日期 |
信用评定等级(自撤证之日起生效) |
1 |
许可证号: 粤CB0226288 证书编号: C-GD-015-SZ-0767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南村西7号一楼法定代表人: 连奕波 质量负责人: 彭雪凤 |
惠州市天安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罗湖南村分店 |
2019年02月19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罗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跟踪检查中发现: 1、 药师和营业员均未做继续培训; 2、 现场未能提供2018年培训计划、2019年培训计划; 3、 现场未能提供2018、2019年培训档案和记录; 4、 药用冰箱存放个人的饮食物品; 5、 企业采购药品记录不完整,无法做到药品的可追溯; 6、 药品到货后,收货人员未规范核实药品实物,做到票、货、账相符。 7、 企业未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药品进行验收; 8、 未按包装标示的温度要求储存药品。 |
2019年02月20日 |
严重失信 |
特此通告。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