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质通告〔2018〕74号
深圳市南北药行连锁有限公司红湾新村分店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委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现予以公布。
序号 |
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认证证书 |
企业名称 |
违法事实 |
撤销日期 |
信用评定等级(自撤证之日起生效) |
1 |
许可证号: 粤CB0229666 证书编号:C-GD-017-SZ-0690 注册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固戍社区红湾新村二区8巷13号 法定代表人: 张彪 质量负责人: 李晓凤 |
深圳市南北药行连锁有限公司红湾新村分店 |
2018年10月19日,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宝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跟踪检查中发现: 1、企业购进“感冒灵颗粒”(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0054)未确定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无法提供购进单据; 2、企业购进“感冒灵颗粒”(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0054)未索取发票。 |
2018年10月26日 |
严重失信 |
特此通告。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