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食药通告〔2018〕3号
深圳市瑞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上水径一分店药品经营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我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现予以公布。
序号 |
药品经营许可证号 |
GSP认证证书编号 |
企业名称 |
注册地址 |
撤销日期 |
违法事实 |
信用评定等级 |
1 |
粤CB0225131 |
C-GD-014-SZ-0477 |
深圳市瑞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上水径一分店 |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布吉街道水径社区上水径综合楼A130 |
2018年2月23日 |
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 |
严重失信 |
特此通告。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