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质公告〔2017〕5号
深圳市南方亿豪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等12家深圳市罗湖区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名单见附件)不具备原经营许可条件且无法取得联系,我委于2017年1月16日在委政务网站公示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信息,现公示期届满,企业未主动与我局联系并提供其经营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现依法注销上述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信息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