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委决定注销深圳市粮食集团有限公司米业分公司等5家企业6张食品生产许可证(见附件)。
从即日起,被注销的证书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停止使用。
特此通告。
附件:食品生产许可证注销企业情况汇总表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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