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公告〔2021〕10号
深圳市上禾林大药房有限公司松岗分店等4家零售药店未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我局《关于限期补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的通告》(深市监通告〔2020〕52号)要求办理变更手续,我局已依法宣布上述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无效。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第三条、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对深圳市上禾林大药房有限公司松岗分店等4家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予以公告注销。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注销企业信息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