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公告(2020)24号
为加快深圳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知识产权运营能力,经市政府同意,设立深圳市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根据《深圳市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2),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基金管理人。
一、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应是在深圳市注册的国有控股且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可从事私募股权投资业务的持牌金融机构,或在深圳市注册的国有控股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
(二)具备股权投资能力和经验。
(三)具备知识产权业务能力和经验。
二、遴选程序
(一)遴选公告。本公告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告,公告期5个工作日。
(二)报送材料。报送材料(详见附件1)。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单位应在2020年10月23日前,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相关材料。
(三)材料初审。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进入专家评审环节。
(四)专家评审。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现场评审。专家评审采用“现场汇报+提问答疑”的形式。其中,30分钟现场汇报,15分钟为提问答疑。评审专家基于申请人的现场汇报和申报材料的内容,按《深圳市知识产权运营基金遴选基金管理人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得分进行排名。由评审专家组提出基金管理人候选名单。
(五)候选名单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
(六)结果公示。候选名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局务会审议通过后,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基金管理人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基金管理人。
三、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单位于2020年10月23日前,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深圳市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实施方案》及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申报材料请按照A4纸张格式装订成册,一式九份(一份正本,八份副本),其中正本必须注明“正本”字样,正、副本内容必须保持一致,副本可以用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电子版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相关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人:赵剑
联系电话:83070462
电子邮箱:zhaojian@mail.amr.sz.gov.cn
材料寄送地址:深南大道7010号工商物价大厦知识产权促进处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应当据实报送有关材料,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机构,将取消其资格。
(二)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三)本公告仅是一种邀请行为,并不构成法律上的契约。
(四)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遴选相关事项拥有最终解释权。
特此公告。
附件:1.申报材料清单
2.深圳市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