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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典型案例征集遴选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日期:2020-10-28 10:39字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典型案例征集遴选和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市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典型案例征集遴选和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典型案例

  (一)报送对象:培育超过三年(含三年)的我市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1),每家企业报送不少于1件案例。

  (二)案例要求:各企业总结梳理并按格式撰写知识产权支撑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的典型案例(模板见附件2)。

  (三)填报方式:在线填报。

  (四)推荐方式:我局将根据企业报送案例情况进行遴选。并根据案例情况,择优推荐给国家知识产权局宣传推广和由我局组织宣传推广。

  二、优势示范企业年度考核

  (一)考核对象

  培育超过三年(含三年)的优势示范企业及未满三年优势示范企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3)。

  (二)考核程序及相关材料要求

  (一)考核对象为培育超过三年(含三年)的优势示范企业的,考核内容包括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情况(110分)、典型案例情况(40分),满分150分。

  (二)考核对象未满三年优势示范企业,考核内容包括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情况(110分)、优势示范企业建设工作方案出台(20分)及落实情况(20分),满分150分。

  (三)100分以上为优秀,70—100分为一般,70分以下为较差。

  (四)被考核企业均需在线填写《2019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年度考核信息统计表》(见附件4),未满三年优势示范企业,应当同时提交优势示范企业建设工作方案(以企业正式文件形式印发)及工作进展情况。

  三、报送先进个人

  (一)我局将从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优势示范企业中,按照名额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企业先进个人。

  (二)被推荐为先进个人的对象(另行通知)需填写《2019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5)并加盖公章。

  四、其他事项

  请各被考核企业将以上年度考核和典型案例材料于11月9日下班前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管理系统”(网址https://declare.tc554.org.cn/)报送。咨询电话:83070173。

  特此通知。

  附件:1.培育超过三年(含三年)的优势示范企业名单(需报送典型案例)

  2.典型案例模板

  3.被考核企业名单

  4.《2019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年度考核信息统计表》

  5.《2019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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