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公告系统的公司解散公告只能由登记联络员进行发布。公司可以备案1-3名登记联络员,并在此范围内明确其中的1名有权代表公司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记联络员可以由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员工等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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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时间:2026-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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